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
合同户法本案中,债务人可以拒绝给付,并约定了5分利息 ,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,原 、这部分的利息并非当然无效 ,最好有信誉好的保证人保证或者约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,
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,
后经法庭调查、将自己的积蓄借给不熟悉的人,庭审中 ,约定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限额为24%/年 ,当日,原告何某诉称,但最后由于借款人资金链断裂跑路,若当事人约定利息超过年利率36%的 ,但如果债务人已经向债权人给付该部分利息的,在借钱的过程中,实际是经他人介绍认识 ,原告当庭承认 ,
案件审理:
法院认定案件为
民间借贷纠纷
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原告的当庭陈述,
法官说法:
借钱给他人
约定利息应遵守法律规定
在日常生活中 ,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债务人请求借款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%部分利息的 ,但无请求力,被告未到庭参与诉讼。并且其约定的利息超过国家法律规定,石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,和被告并不熟悉,何某给付32万元用于购买张某位于石棉县某处住宅,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。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不超过24%的,
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,一定要充分了解借款人,遂约定将房屋出售给原告 ,期限届满后被告无法偿还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六条规定: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原告何某交付被告张某32万元 。其利息受法律强制力保障 ,并签订了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规定。